退件標準
※共同退件原因
- 檢驗單或檢體缺病患姓名,檢體(檢驗單)標示姓名與病歷號明顯不符。
- 血庫檢體沒有備血單或相反情形(條碼送檢、補檢體或補單者除外)。
- 檢驗單錯誤或批價項目有誤。
- 重複開單或檢驗單未批價。
- 檢體別與檢驗單不符合。
- 檢體量不足。
- 採檢容器不符。
- 檢體嚴重溶血。
- 體液或含抗凝固劑檢體出現凝集(固)現象。
- 檢體不良,超過有效處理時限的檢體或採血比例不對。
- 檢體外漏。
- 檢體運送或保溫保存條件不合(如未冰浴送檢、送檢延遲)。
- 採檢污染。
- 非必要檢驗項目,詢問過醫師後,請退費。
- 臨床(醫師或護理師)要求退件。
- 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