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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病理組

 

實驗室簡介

本組負責組織病理切片、快速冷凍切片以及大體解剖之病理診斷。提供常規H&E染色、特殊化學染色、免疫組織化學染色、免疫螢光染色、原位雜交染色及電子顯微鏡檢查,主要觀察細胞超微構造之病理變化,提供臨床精準性之病理診斷。未來將持續從事更深度病理檢驗之研究,以提供更好的病理診斷依據。

 

人員介紹

科主任:李忠達醫師

顧問:陳慧雯醫師

組 長:高麟媛醫檢師

醫檢師(含組長):12

報告打字人員:2

技工:1

聯絡電話:06-2353535 ext 2652、2649
電子信箱:n013588@mail.hosp.ncku.edu.tw

 

採檢須知

※檢體收集前注意事項

一、確認病人身分:兩種以上方式確認病患身分,核對病人姓名(請問病患姓名)、核對健保卡或身分證或其他證明文件、住院病人核對病患手圈符合檢驗單上姓名、病歷號碼及其他基本資料。未攜帶證件者,需經人員詢問病人基本資料(如:姓名+出生年月日或姓名+身分證字號)確認無誤後,才能執行檢體收集。

二、確認檢驗項目與容器是否相符:核對檢體容器上的姓名貼及檢驗單上的姓名、病歷號碼、床號、檢體名稱、檢驗項目,並核對是否為適當採血管或檢體容器。

1.「組織病理檢驗(包括冰凍切片)與解剖病理」檢驗之檢體收集

1.1. 醫療法第65條規定,『醫療機構對採取之組織檢體或手術切取之器官,應送請病理檢查,並將結果告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親屬或關係人。醫療機構對前項之組織檢體或手術切取之器官,應就臨床及病理診斷之結果,作成分析、檢討及評估』。

1.2 衛生福利部(原:行政院衛生署)於民國77年2月4日衛署醫字第715562號函,已明確界定器官之範圍;所稱「器官」係指

1.2.1消化系統:口腔、唇、舌、咽喉、食道、胃、十二指腸、闌尾、肝臟、膽囊、膽道、胰臟、大腸、小腸、直腸、肛門、腸系膜、腹膜。

1.2.2呼吸系統:鼻竇、副鼻竇、鼻咽、聲帶、喉、氣管、支氣管、肺臟、肋膜。

1.2.3心臟血管系統:血管(動脈、靜脈)、心臟、心包膜。

1.2.4泌尿系統:腎臟、輸尿管、尿道、膀胱、前列腺。

1.2.5內分泌系統:甲狀腺、副甲狀腺、腎上腺、腦下垂體、胸腺。

1.2.6造血淋巴系統:骨髓、脾臟。

1.2.7骨骼與肌肉系統:骨骼截除、肢體截除。

1.2.8神經系統:腦、脊髓、神經、腦膜。

1.2.9生殖器官:子宮、卵巢、輸卵管、陰道、乳房、輸精管、睪丸、陰囊、陰莖。

1.2.10感官器官:眼、中耳、內耳。

1.3 依法認定取下之檢體機構有責全面送檢,且病人無權拒送,但剩餘之檢體可以領回。鑑此,各臨床單位將切除之器官、組織及所有細胞診斷之檢體均送檢病理檢查。

1.4 病人身份確認:臨床各科病理組織檢體取檢前以至少兩種以上識別病人方法加以確認,確認無誤後,才能執行檢體取檢。

1.5 檢體保存:小件標本需以適量10%福馬林固定,大件標本送檢前,不必放入10%福馬林固定,直接放入冰箱冷藏室(4℃)非冷凍。

1.6 執行病理組織檢體流向條碼化單位,病理組織檢驗採檢方法/須知:

1.6.1依各部門單位之「病理組織檢體流向系統操作手冊」程序,於『外科病理檢體流向系統』執行1.病人辨識、2.檢體取檢、3.檢體封包、4.檢體進站、5.檢體傳送作業。

1.6.2病理組織採檢罐『取檢條碼貼紙』黏貼方法:

                1.6.2

1.6.3檢體封包方式說明:

1.6.3

1.6.4封箱包裝說明:刷完進站之封包檢體及批價完成之病理組織費用單一併放入「組織送檢盒」內,並鎖上拋棄式號碼鎖,號碼鎖貼上並列印出『封箱條碼貼紙』,貼於拋棄式號碼鎖上貼於拋棄式號碼鎖上(圖一、二)

1.6.4

1.6.5各單檢體傳送流程:進入『外科病理檢體流向系統』,進入『傳送』畫面,在檢體編號欄位刷入要傳送的封箱條碼,刷完後點擊『確定傳送』即完成資訊紀錄傳送的動作,由傳送人送封箱檢體至病理部收受中心,病理部收受中心刷取『封箱條碼貼紙』完成收件。

1.7未執行病理組織檢體流向條碼化單位,病理組織檢驗採檢方法/須知:

1.7.1臨床各科送檢至病理部之病理組織切片檢體一律貼上封條,病理組織檢體存封時,填寫上日期及時間,由兩名醫護人員相互確認檢體完整性,並於封條貼紙上簽名(如附圖三、四、五)。

1.7.1

1.7.2一個檢體袋內有二個以上檢體,需各別確認簽名並貼上封條,大件檢體送檢時,夾縺袋袋口太大時,檢體封條標籤需橫貼以防檢體有被取出之虞。(如圖六)

1.7.2

1.7.3完成以上組織檢體送檢存封流程後之檢體,才可送至病理部。

1.7.4無貼封條、封條貼紙未兩名醫護人員簽名之病理組織切片檢體一律以退件處理。

1.7.5病理組織檢體傳送及收件規範:

(a)病理組織檢體封包:將『外科病理組織費用單』、『外科病理組織檢查單』兩張單張姓名外露重疊裝訂,連同『病人檢體』放入透明夾鏈袋扣好,雙人核對1.『外科病理組織費用單』、2.『外科病理組織檢查單』兩張單張病人姓名與3.檢體盒瓶身病人姓名是否正確無誤,雙人於病理組織封條簽名後,4.黏封在夾鏈袋開口。

1.7.5a

(b)填寫「病理部檢體簽收單」(下圖),詳填病人「病歷號碼」、「姓名」、「床號」、勾選檢體類別:「組織」、填寫「填單人員」、「填寫日期」。

1.7.5b

(c)將填寫完成之「病理部檢體簽收單」釘於「檢體封包」外。

(d)病理組織封箱作業:將步驟(c)完成並釘上簽收單之檢體封包,放於「組織送檢盒」內,並鎖上拋棄式號碼鎖,號碼鎖上簽上封箱人員姓名及送檢日期。

1.7.5d

(e)填寫另一張「病理部檢體簽收單」或「簽收本」(使用簽收本單位可自行選擇是否填寫「病理部檢體簽收單」),需詳填「送檢件數」、「鎖片碼」、「填單人員/填寫日期」及「傳送人員」。

1.7.5e

(f)將填寫完整之「封箱簽收單」或「簽收本」連同步驟(d)封箱完成之「組織送檢盒」傳送至病理部檢體收受中心,收受中心人員檢核「組織送檢盒」之拋棄式號碼鎖並未被開啟且有封箱人員簽名及日期,即可執行收件,並將已打上時間及簽名之第一聯由傳送人員帶回送檢單位。

(g)外科病理實驗室於收取檢體時,會核對資料並於封箱簽收單或簽收本加蓋連續印章(如下圖),填寫相關資料。

1.7.5g

1.8. 冰凍切片檢驗採檢方法/須知

1.8.1 星期一至星期五8:00 - 17:30(正常上班時間),於送出檢驗前三十分鐘,通知外科病理組(2652、2654)並說明送出時間、開刀房號碼、主治醫師姓名及檢體來源。

1.8.2星期一至星期五17:30-翌日8:00(非正常上班時間)及例假日或國定假日,於送出檢驗前三十分鐘,直接CALL病理值班醫師,並說明送出時間、開刀房號碼、主治醫師姓名及檢體來源。

1.8.3 檢體送出時,需附詳填的「外科病理組織檢查單」、「外科病理組織費用單」、「手術紀錄單」,註明開刀房號及電話號碼。

1.9 病理諮詢送檢需知

臨床檢送「病理諮詢同意書暨病理切片借閱申請單」(可由成大醫院網頁→院內專用網頁→各部門表單下載→病理部下載表單),臨床醫師申請時必需檢附(a)申請單填寫借閱醫院名稱。(b)相關病情需求及外院就醫資料。(c)外院病理報告(d)病人基本資料(e)具病人簽署之諮詢同意書,,外科病理收件人員檢查以上相關資料符合才可收2.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採檢須知

 

2.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採檢須知(腎臟穿刺檢體詳見3)

2.1. 欲做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時,請務必事先與病理部當天值班醫師聯絡,確認檢查必要性及是否須配合其他檢驗項目等採檢注意事項。

2.2 採檢前請先至外科病理組或電子顯微鏡室拿取電鏡固定液(2.5% glutaraldehyde / 低溫保存),採取之新鮮組織應立刻放入固定液中,且檢體應小於0.5公分的厚度。(有關檢驗品質請配合,另福馬林固定後需檢查者同此處理

2.3 檢體送檢:若外科病理檢體與電鏡固定液(冰浴)一同送檢時,請於「外科病理組織檢查單」上寫明檢體來源、病史及臨床診斷並註明作“電鏡檢查”。

2.4 皮膚科送來之檢體:應包含電鏡固定液與「皮膚組織及免疫病理費用單」。

2.5 檢體應於當日採檢後儘速送檢驗單位。(有關檢驗品質請配合)

2.6 檢驗項目

病理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皮膚科專用),批價代號3500507。

病理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事後批價),批價代號8121028。

 

3.腎臟穿刺檢體採檢須知

3.1. 欲做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時,請務必事先與外科病理實驗室聯絡。

3.2. 採檢前請先至外科病理組拿取電鏡固定液(2.5%glutaraldehyde)/低溫保存

3.3 如果病人狀況許可請取二條(A/B),每條兩端點以利刀各取1-2mm立刻置電鏡固定液(2.5%glutaraldehyde);剩餘每條各分一長一短,將A長B短置福馬林固定液(10%formalin),固定液體積為檢體之十至二十倍;B長A短置生理食鹽水皆貼上名條連同(1)外科病理組織費用單(2)外科病理組織檢查單(3)Renal biopsy special sheet於採檢後冰浴快派員親送檢體至外科病理實驗室。(有關檢驗品質請配合)

3.4  如果病人狀況不佳,請將取下之檢體置生理食鹽水(冰浴)儘快員親送檢體至外科病理實驗室(有關檢驗品質請配合)

3.5  可於送檢時,順便帶走下一次需使用之電鏡固定液及福馬林固定液,電鏡固定液需保存於4℃冰箱(如果離開4℃冰箱超過半小時未使用,請勿回收再用)。

3.6 檢驗項目

      病理電子顯微鏡切片檢查(腎臟穿刺採批價套組),批價代號8121019

退件標準

※共同退件原因

※外科病理專用退件標準

代碼

退件原因

建議內容

23

資料不全

病理諮詢他院寄來資料不齊全需再次借閱,待資料補齊後重新簽收。

23

資料不全

病理諮詢資料不齊全(無同意書、同意書未簽名、未填借閱內容)請與2649連絡,須重補。

23

資料不全

缺病理組織費用單或病理組織檢查單,需重補單,請洽外科病理(2649),夜間或假日請洽收受中心(2600)。

23

資料不全

缺胎盤組織檢查單,請與2649連絡,需重補。

23

資料不全

病理組織檢查單(骨髓檢體臨床診斷未填寫需重補),請與2649連絡。

23

資料不全

病理諮詢單無借閱醫院,無法借調請與2649連絡,須重補。

23

資料不全

病理諮詢無借閱醫院之報告,無法明確借調,請與2649連絡,須重補。

23

資料不全

缺病理諮詢病人同意書,請與2649連絡,須重補。

23

資料不全

病理組織檢查單、內容不齊全(無檢體來源、無臨床診斷、無取檢時間)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23

資料不全

缺組織檢查單,請與2649連絡,須重補。

13

檢體不良

沒有檢體無法操作,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13

檢體不良

檢體太小無法操作,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13

檢體不良

檢體未加福馬林,無法操作,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5

姓名不符

病理組織檢查單、檢驗單、檢體罐之病人姓名不符,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28

檢體數量不符

檢體數量與檢查內容不一致,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17

檢驗單錯誤

可能開錯單或批錯人,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17

檢驗單錯誤

兩側乳房不得使用同一病理編號(檢驗單號),需分開左右兩邊並使用兩個病理編號(檢驗單號)請與2649聯絡並當面確認。

17

檢驗單錯誤

本單請退費

4

檢體未貼名條

請與2649連絡,並當面確認。

4

檢體未貼名條

外科病理檢體未貼病人姓名,無法操作,需重補姓名貼紙請洽外科病理(#2649),夜間或假日請洽收受中心(#2600)

31

檢體封條

不完整

將檢體同檢驗單帶回確認或重新採檢後,連同退件通知單,送至檢體收受中心。

 

流向異常

流向異常

38

檢驗內容與

檢體不符

檢驗內容與組織檢體不一致需當面確認,請與2649聯絡。

14

重複開單

本單請退費

15

檢驗單未批價

請與2649連絡,需補批價

25

臨床要求

已連繫退件,請退費

 

加做/重複檢驗

 

委外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