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胞遺傳組
實驗室簡介
1.血液腫瘤
1.1 檢體:骨髓液、周邊血 (blast>10%)、血液疾病(hematoma)轉移之體液(胸水、腹水或心包膜積水)及腫瘤組織
1.2 對象:懷疑上述檢體可能具有其他正常組織細胞中,所未有之異常染色體變化,有助於診斷及治療工作。
人員介紹
組長:鄭雪吟 醫檢師
醫檢師(含組長):5人
聯絡電話: 06-2353535 ext 3286、3287
電子信箱:chant@mail.hosp.ncku.edu.tw
採檢須知
檢體收集前注意事項
※確認病人身分:兩種以上身分辨識方法進行病人辨識,核對病人口述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與證件上資料是否一致。未帶證件者:病人口述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確認病人資料無誤,才執行檢體採集。
※確認檢驗項目與容器是否相符:核對檢體容器上的姓名貼及檢驗單上的姓名、病歷號碼、床號、檢體名稱、檢驗項目,並核對是否為適當採血管或採檢容器。
1.骨髓染色體檢查採檢方法/須知
1.1 開立「病理部細胞遺傳學檢驗單」。檢驗單上「臨床診斷」務必要填寫清楚,其他臨床檢查如 :CBC、differential count、blasts %、therapy、cell markers等,也儘可能提供數據,以利往後之診斷。
1.2
(1)骨髓液:先抽取heparin 0.5 -1 mL於20 mL無菌針筒內,充分浸濕針筒後勿排擠掉,直接抽取骨髓液5 mL送檢或注入無菌試管,皆當日立即送檢。
(2)周邊血(blast>10%):若患者周邊血液含有10%以上blasts,亦可以採周邊血10 mL作檢查。作法是抽取heparin 0.5 -1 mL於10 mL無菌針筒內,充分浸濕針筒後勿排擠掉,直接抽取周邊血10 mL送檢或注入無菌試管,皆當日立即送檢。
(3)體液(胸水、腹水或心包膜積水):以heparin 0.5-1 mL,充分浸濕針筒後勿排擠掉,直接抽取體液100 mL,體液注入真空吸引瓶或無菌試管,當日立即送檢。
2. 腫瘤組織染色體檢查採檢方法/須知
2.1開立「病理部細胞遺傳學檢驗單」。檢驗單上「臨床診斷」務必要填寫清楚,並通知實驗室(分機3286 或 3287)。
2.2 將無菌採檢切取的組織,浸入細胞遺傳組提供的「染色體檢查細胞培養液」離心管後儘速送檢。
加做/重複檢驗
病理部細胞遺傳學檢驗單(8130)不受理重覆檢驗。
委外檢驗
無